告別與重生

 
不要再有「社區營造」可不可以?如果答案是「否」,那是為什麼?總要講出個道理! 
 
四年前,有些人開始討論著「社造十年」,也試圖為這件持續進行了十年的社會工程賦予階段性的詮釋與論述。但沒有獲致一個比較清晰的定論或共識,激起的波瀾與迴響也不大。與此同時,一股自發性的民間社區力量開始進行串連與組織。經過二年多的辛苦和努力,「台灣社造聯盟」結合全台二百多個社區及支持我們的學者專家,在2006年7月宣告成立,並嘗試對日趨蓬勃的社區營造提出自我反省與新的實踐策略。
 
十餘年來,社區營造的工作內容逐漸多樣化,但最根本的價值與精神並未改變;來自於最素樸的「利他」想像與感動,依然召喚著許多無怨無悔的投入。但是,這十多年來台灣社會的變化很快,而社造始終無法回應台灣社會的許多公共議題,如教育/政治改革、貧富不均、產業再造、環保節能、文化認同、商品邏輯、性別/族群平等、跨國移民、兩岸政策……等。
 

一件以公民社會作為願景的社會志業,卻置身於社會變遷的脈絡之外;一項大多使用納稅人資源的社會工程,卻彰顯不出更宏觀的社會意義;一場強調社區主體性的民間運動,卻依附著政府的政策與資源進行。當一切都成為慣性,所有的反思與批判都失去,剩下的只是週而復始的申請、執行計畫與核銷結案時,我們還能視而不見的持續埋頭於政府的社造業務中,不去抬頭反省眼前的困境、看見愈來愈深的迷思,再次找回社造最原初的價值與熱情嗎?
 
當前社造的困境顯而易見:我們將一切的操作及對公共事務的關心只聚焦於個別社區之內。社造初萌期,這樣的方法與策略當然正確。但是十多年來,我們忘了再跨出一步,將我們的能量從個別社區釋放到區域與社會,並將社區營造及社會發展聯繫起來。在政府釋出愈來愈多的資源中,整個社造領域同時失去了視野、高度,以及理想。
 
為了反省這一切,也為了延續之前所有社造的努力,台灣社造聯盟於2007年自行募集資源創辦了「社造學校──第一期社造領袖學院」,用半年多的時間分四區開課培訓。如今來自全國各地的69名學員即將畢業,聯盟在畢業晚會中舉辦了「告別與重生」的行動:向全台200多個聯盟會員社區各徵求一本社區提案計畫書或報告書,在十年前台灣社造菁英提出「在地花朵」社造理念的聚集之地—─宜蘭二結王公廟搭疊焚燒。象徵告別政府社造業務的束縛,宣示社區在地力量的集結;從而讓「社造」不但具備「社區營造」的意義,並能體現「社會改造」的內涵。
 

惟有透過燃燒才能昇華,惟有告別魔咒方可重生。推動社造的領導幹部必須自覺:政府挹注資源於社區營造天經地義,但多數納稅人憑什麼要將錢持續的花在不是自己的社區?所以,從基層的公共事務做起,是為了「啟蒙公民」,不是忙著為政府代勞「建設社區」;「社區參與」的積極意義在於為未來的「社會參與」奠定基礎,以培育更多自主自律的公民,創造一個日趨公平正義的社會。
 
因此,焚燒計畫書不代表社區不要申請政府經費補助,而是宣告自己的思考和行動不再受到政府社造業務的綑綁;更不代表我們從此不再推動「營造社區」的基層工作,而是藉由這些工作改變週遭的社區幹部、志工與居民,並透過組織的力量提升關懷和參與的層次,讓我們的行動逐步與台灣社會的重大議題連結。所以,與其說這是對政府社造業務化的反抗,不如說是我們的自我反省與批判!
 
 
社造的階段性十年已畢其功,唯有告別,才能重生。因此,我們共同提出下列宣言:
 
2008社造宣言
 
社造,是從「社區營造」到「社會改造」
 
1、擴大公共事務的關注範疇,讓社造成為公民運動。
 
2、強調由下而上的參與過程,讓社造成為民主運動。
 
3、建構社區自主的在地精神,讓社造成為社區運動。
 
4、彰顯弱勢關懷的社會價值,讓社造成為社會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