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會的實踐路徑─社造及社運
一、社造即社運─從街頭抗爭到日常生活的轉向
社會運動就是改造社會的運動,運動,意味著行動與動態的過程,它有各種操作策略與方式,社造也是一種從社區到社會的改造方式,所以社造當然也是社運的一種。
不論出於何種的社會想像,即使官方也如此定義社造:
「社區總體營造」是一種新社會培力運動,也是一個社會改造運動。…其真正意涵,是運用各種方法與手段,將居住在一個小地域(社區)內的居民凝聚共識,透過大家的參與,共同規劃社區的願景,面對社區的問題,也就是希望恢復並提升社區中已經逐漸喪失的居民自主能力。」(文建會,2004,《文化白皮書》)。
「台灣社造聯盟」也於2008發表了「社造宣言」,開宗明義便說「社造,是從社區營造到社會改造」(台灣社造聯盟,2008),於是,在各種關於社造的想像諸如:地方賦權、文明進程、地方/文化認同、草根民主、市民社會、社會運動等的想像之餘,社造作為一個社會改造運動是可以被共同期待的,這也意味著社造同樣被期待成為一個具有改革性的社會運動。
長期研究社會運動與社區營造的李丁讚以1988年發生的「520農民運動」為例指出:
社會運動是有其侷限性的。不錯,社會運動挑戰了社會體制,也撼動了不合理的法規或政策,但對社會內部的價值規範與社會關係卻無能為力。…,蕭新煌就發現,520農民雖然在台北示威,勇敢挑戰國民黨的僵化體制,但是,回到鄉下,這批農民還是回到當地的生活世界之中,依然在派系或買票文化的運作下,繼續投給國民黨的候選人。整個農村的社會與文化並沒有因為520農民運動而改變。…如果新興的草根農運團體不立即也同時將農運的場域從城市和政治核心轉回農村和農民的生活空間裡面,那麼小農性格的蛻變契機將無法保留和持續,也更因為始終是向外訴求的路線,乃製造出另ㄧ批「看外不看內」的農村菁英而與農民逐漸產生另一種疏離。(李丁讚,2007)
於是他為社運與社造下了一個註腳:
面對80年代的社運,以及它的限制,台灣社會在進入九0年代後開始有了一種很不一樣的運動思維,或可稱之為社區運動或社造。這時,運動圈人士慢慢意會到,社會運動只是一時的,它不能改變文化,更不能創造文化。如果我們想要對整個社會進行更根本的改造,我們一定要有更基進的作法。這裡所謂的「基進」, 是指一種回到土地、回到社區、回到生活的主張。社運,是一種「展演」,不是「生活」,而真正文化的創新,是必須在生活中慢慢累積才有可能達到的。(李丁讚,2007)
另外,長期在屏東進行田野觀察的楊弘任,透過對屏東社區、政治派系、公共社團與社造經驗的研究,也下了類似的結論:
從八0年代的社會運動到九0年代的社區總體營造,台灣社會逐步推向了在地特色越來越鮮明的集體行動來了。…故事的一面是,社會運動退潮了,替代其角色的社區總體營造出現了。但故事的另一面也許更貼切,正是建立在先前社運與結社風潮的年代,累積了許許多多社會改革的觀念或藍圖,才有今日社區總體營造的行動劇碼遍地開花隨風搖曳。可以這樣說,沒有社運與結社,就沒有後來的 社區總體營造。而社區總體營造並非取代了社會運動,毋寧說,社會運動常態化了,失去了原初的新鮮感,也失去了抵抗威權壓迫的道德正當性,…現在進入的是一個社會運動與社區總體營造並行的年代。」(楊弘任,2007)
值得注意的是,李丁讚與楊弘任在談論社運及社造時,是從歷史的時間軸來比較兩者的區別,此中的社會運動是具體的指涉了台灣八0年代以來既有社會運動型態:
社會運動主要關注的是既有制度的改革,社區總體營造則關注於日常生活中集體習性的改變。(楊弘任,2007,282)
而不是指出社造並非社會運動,也就是說,兩者是不同時代環境下的不同產物。
社區總體營造是一個認同大於反抗的社會行動,以往的社運時代,是反抗大於認同」。…當居民願意以集體的力量、共同的行動推動與既存不同的價值規範時,勢必會產生衝突,就這個意義來說,社區總體營造與民國七十年代的社會運動並沒有不同。差別在於七十年代的社會運動走在街頭,要改造的對象是國家,…然而,社造要改變的是一套看不見的價值體系,雖然沒有具體的形象,卻實實在在約束著我們的行動。…目前我們對於社會運動的想像非常僵化,還停留在媒體的界定與選擇―只有走上街頭的才叫社會運動,但這是不對的。從社運的定義來看,社區總體營造就是一種社運。(楊弘任,2004)。
也就是說,以社區的日常生活為實踐基地的社區總體營造,是一種從反抗轉向認同、從街頭回歸生活、從群眾回到居民、從衝突回到合作的運動轉向。以日常生活為運動場域的社區總體營造,不以國家機器為對手,不意謂著失去反抗的對象,因為我們的日常生活還是受到某些集體力量的制約,只是這個對手可能由國家機器轉化成更隱蔽的規訓權力,而這種隱蔽的權力以無所不在的權力關係發生於日常生活之中,它也許仍然來自國家機器,但不光如此,同時可能還來自於全球化與現代性。
二、社造是一場新社會運動 ─ 公民社會的想像
社造是社會運動,但卻迥異於90年代前後的社運,它以一種新社會運動的概念與模式進行著:
1、新的社會權力結構─民主深化
2、新的行動實踐策略─居民參與
3、新的社會文化價值─在地認同
4、新的集體公共領域─公民養成
1、新的社會權力結構─民主深化
即使在一個社區的尺度下,整個庄頭的治理,還是不脫傳統的家父長制以及菁英治理的權力結構,但是在地方的社造組織理,這個傳統難以憾搖的權力結構出現了微妙的變化 ─ 肯做事的人逐漸取得領導及發言權力。
所以在二十年的社造演變中,女性、勞動、務農者或傳統社經位置不高的人,卻逐漸浮上來擔任社區組織的重要幹部與領導者,當然,有時是這個位置不受傳統菁英的青睞,認為無足輕重,但這反而讓社造的權力更迭,在受到較小阻礙的情況下悄悄的進行著,而隨著社造慢慢的拓展與部分社區居民的重視,一個新的權力結構卻似乎隱然形成,相對於傳統的結構,這個新結構更能突破傳統的性別與階級框架,更有助於草根民主深化的進展。
2、新的行動實踐策略─居民參與
社造不僅僅是議題倡議,更重要的是日常實踐,因為社造就在生活中,實踐場域就在生活周遭的公共議題,行動的夥伴就是自己的左鄰右舍。這個將社會實踐尺度縮小到社區的策略,為社運帶來了一個全新的實踐模式─操作具體可行,累積明確踏實,改變歷歷在目,而這些,都是運動能量的真實累積。
3、新的社會文化價值─在地認同
從在地認同所啟發的,是一連串對生活、生產、生態、文化的重新理解與認識,並在集體共識中付諸行動,一點一滴的改變現況。如果沒有對土地的認同,不會有友善環境的農業。沒有對生態的認同,不會進行調查復育。沒有文化認同,不會保存並活化文化資產,傳習傳統工藝。認同,挑戰或顛覆了許多既有的僵固概念與慣性,並連結了個人力量,帶來集體改變與行動的力量, 而這正是台灣下一階段發展所需要的社會力。
4、新的集體公共領域─公民養成
由權力的解構、居民的參與、在地認同與行動所構築的,正是台灣民主深化及優質發展所亟需形成的公共領域, 這個公共領域對應著地方的公共議題,不但是公民養成的基地,更特別的是在草根之中形成,雖然它還很微小,卻很確實,也讓人持續期待, 期待著它的慢慢擴散與對公民社會想像的呼應。
社造以居民參與及在地認同為策略,以因地制宜的生活、生產、生態、文化為切入點,它的場域是日常生活,進展緩慢卻持續進行,它要改變的不是體制與法律,而是人的觀念及冷漠的社會關係。也就是說,社區總體營造如果是一個社會運動,那麼也是一個新的社會運動,而這個新社運與任何社運都一樣,在指向一個公民社會的形成。
社區營造代表一種思想模式的轉變,是在進行一場寧靜革命,從營造一個新的人開始、進而營造一個新的社會、新的國家。首先,社區營造要推動一種民主化和公共化的觀念,由下而上,強調居民的參與性。從社區開始培養公民意識,讓社區自己來管理自己。在公共政策方面,由地方社區主導,自己思考自己地方的未來,主動參與關心自己的環境,再要求公共資源的配合協助。在規劃地方的發展時,強調不同部門之間的系統整合作用,切入的課題可以是單一的,但必須帶出社區的總體性和相乘的效果。(陳其南,1998)
三、當今社造的公共性危機與社運的實踐危機
如果社造跟社會發展沒有關係,納稅人的錢為什麼要補助給個別社區?
如果社運無法有日常的實踐,怎麼取得更大的社會支持,改造社會?
■ 社造的公共性危機
解嚴前,各種輿論都受到禁錮,公共領域根本就不存在。但解嚴後,社會力蓬勃發展,各種民間自主性團體大量興起,可是公共領域並沒有隨著市民社會的興起而誕生,我們看到的反而是各種社會力相互競逐蠶分國家機器的大餅,而社會幾乎沒有任何機制,進行對這些不同社會力的中介、調節與整合,公共性一直不能產生,也侵蝕了國家運作的合理性基礎,這正是台灣民主政治的危機。(李丁讚,2002)
再次回顧社造,1990年代,台灣在政治、經濟與社會上,歷經了政治解嚴、威權體制解構、經濟起飛與社會運動蓬勃的劇變後,處在社會發展的十字路口,那時的一個關鍵課題是:我們要建構一個怎樣的新社會?1994年發軔的社造,清楚的分析了當時的社會情境:
今天,台灣政治民主化的深度,即使連英美等老牌民主國家都要感到瞠目結舌,經濟發展和國民所得水準,也讓台灣人可以四處做奢侈的謗富行徑,但是台北市和台灣各地的住居品質、都市景觀、鄉村格調、環境衛生、交通秩序、公共安全、社區安寧等問題,卻幾乎到了讓人無法忍受的地步。從先進國家的標準來看,都應該列入「不適合文明人類居住」的等級。…,「福爾摩沙」、「美麗之島」的美譽,什麼時候在我們這一代人的手中糟蹋掉了?…,我們迫切地需要推動「社區總體營造」的工作,這是一個全國改造文化地貌、環境景觀和生活品質的長期工程。(陳其南,1995)
「社區總體營造」成為國家文化政策的一環,有其特定的時空背景;歷經經濟富裕、政治解嚴、民主選舉等過程,台灣社會日趨多元化、分殊化與個性化。然而,生態環境破壞嚴重、人際關係疏離、公共事務乏人關心、生活環境品質惡化、地方鄉土文化特質與歷史遺產不斷消失等現象日益嚴重,引發了有識之士的憂心。基於對這塊我們生活土地的認同與愛護、憑藉對社會的回饋和感恩,許多熱心人士,運用各自的專長,在各個角落,推動了一系列社區再造、文化傳承的工作,最後,更結合了政府、專業人士、民間社團及社區民眾等集體的力量,匯聚成波瀾壯闊的「社區總體營造」運動。(文建會,1998)
從社會分析、政策理解到執行策略,一個完整的公共政策,清楚的揭櫫了社造的時代意義,我們可以說,1994年進行至今的社區總體營造,是一項台灣社會過去所未曾經歷過的重要社會性工程,它是社會在現代性與全球化影響下的具體社會需求,在社區的日常生活中,社區居民以認同及價值的創造來回應它們,以種種的行動,述說著屬於自己的故事,也帶來了社會實踐的新可能。
但是,這二十年來,台灣的社會變化快速,而社造卻逐漸無法回應台灣社會如教育改革、貧富差距、產業結構改變、世代差異、民主品質等許多公共議題。以公民社會做為社造願景,卻逐漸逸出社會變遷的脈絡;一項大多使用公共資源的社會工程,卻彰顯不出更宏觀的社會意義;一場強調社區主體性的民間運動,卻愈顯對政府資源的依賴。社造逐漸成為慣性,重複著週而復始的政府計畫申請、執行與核銷結案。社造20年,再度走到十字路口,提醒著大家反省眼前的困境,看見迷思,再次找回社會改造的熱情與價值。
在1990年代,社造面臨的時代性挑戰如下:
1、政經發展的問題
2、居住品質與空間議題
3、傳統產業新衝擊
4、社會運動與民間意識的覺醒
5、過去社區政策的不足
6、社區共同體意識 (文建會,1999,《社區總體營造的軌跡》)
而這正是社造在當今所處的社會脈絡,也因此,社造勢必面臨著新的挑戰與轉型需求:
1、對社會議題的回應與行動
2、跨地域性的整合與操作
3、社群概念的引入及鼓勵
4、公寓大廈社造亟待推動
5、創意與青壯力量的召喚與導入
6、地方微型經濟的開創與支持
7、社區政策的調整與整合
8、新社造政策的公共討論及參與
■ 社運的日常實踐危機
2007年,蘇花高闢建構想引發廣大的社會討論,筆者正好與花蓮的某個社區
討論此事,問到對這件事的觀點,社區幹部語重心長的說:「花蓮的未來絕不只是現在突然跳出來反對或支持,而是住在這裡的人做了什麼努力來決定它的未來。現在跳出來反對的人,我們也支持,在我們更在乎的是每天的努力。」
現在的狀況有些回到1990前後,台灣社會再次面臨許多不同價值的衝突,社運重新崛起,並且得到比以往更多的公民力量支持,大家也不再那麼刻板印象的看待社運,這次台灣社會的進展,但同樣的,社運還是面對一樣的困境─激情過後,日常實踐如何開展?另一個問題則是近年的社運仍多數集中在對國家機器的挑戰,可是我們面對的是更多無形的權力制約。
顧忠華整理了台灣公民社會的形成經驗,指出在1986(民進黨創黨)的社會背景下包括南方朔、陳忠信(杭之)、郭正亮(江迅)等人最先有意識的以「民間社會」來翻譯civil society,強調「官民矛盾」(國家/社會二元對立論),但遭遇了後來「民間社會論」陳光興、傅大為等提出的更激進的「人民民主論」(主張邊緣戰鬥)挑戰,被認為太膠著於反抗黨國體制,忽略了權力與宰制無所不在,結果在90年代初期便逐漸消沉,繼之而起的是有關「市民社會」的論述。(顧忠華,2005)。
四、社造與社運,攜手吧!
將社造的公共性危機與社運的實踐危機並置,可以發現,彼此各有互補之處,將公民團體對公共議題的敏銳度與社造的日常可操作性互相接合,既擴大了運動的社會基礎與實踐場域,也提升了社造在公共議題上的視野與貼近度。
這是往公民社會發展的另一種可能路徑,以社造的策略,社會議題的高度,在日常長期耕耘,進一步改變社會體質,強化民間主體,深化社會民主,更治本的來面對各種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衝突。而在面對各種權力制約時,則能援引更多民間力量,發揮更大的監督與抵抗力量。
今天的台灣, 再次走到了一個歷史性的路口,我們有了一個愈來愈成熟的民主社會, 但同時也持續面對著各種發展危機,社造與社運,攜手吧!彼此連結,再造一個新社會!
本文發表於2014 社造永續,公民接力-社造二十年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