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對社區總體營造的整體思維

作者: 
台灣社造聯盟第三屆理事長、財團法人仰山文教基金會秘書長 林奠鴻 2009

公元2002年,行政院以國家未來發展做為藍圖,提出「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劃」,文建會為配合輔導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營造工作,整合地方政府行政系統、第三部門及社區資源,所策劃的「新故鄉社區營造計劃」透過各相關部會在社區逐漸展開,原本一直由文建會所主導的社區營造工作,在2003年的「縣(市)營造中心」陸續成立之後,而逐漸移轉至縣(市)地方政府,無非是期待地方政府將來對社區營造工作能扮演更積極主動的角色,

可是一個在中央部會都搞不清楚社區營造的真正核心價值之前,豈能期待一個事事以中央為馬首的地方政府會有更好的作為,雖然社造追求由下而上,但是中央也要負一點輔導地方政府由下而上的能力,因此如何協助地方政府,建立一套社區總體營造的整體架構與操作策略,可能也是文建會在社造下放時必須同時思考的課題。

近幾年,中央部會凡與社造有關的計劃,大都透過縣(市)政府進行徵選,由於長期缺乏對社區的瞭解,因此,大都只能從書面的計劃書來決定入選的社區,甚至部分縣(市)政府受到地方政治之介入,而影響徵選的結果,這樣的徵選模式,讓社區以為只要找到名氣過大又會寫計劃的規劃單位,或是更簡單的只要找到過硬的民代,那麼社區自發性、社區參與、是否有社造經驗,都已經不是最重要了,當然要他們去參加社造課程,那是連想也不用想了。
 
因此,縣(市)政府如何建立一套社區總體營造的行動綱領與架構一個推動平台,是目前地方政府極需面對的課題。針對目前中央各部會逐漸下放的各項資源,儘速研擬整合計劃來協助社區在不同的階段爭取不同部會的資源,同時透過平台結合專業團隊或有經驗的社區擬定各種不同的輔導機制,來協助社區強化社區團隊的基本社造觀念與操作能力。
 
首先,地方政府初期可以結合文建會「縣市營造中心計劃」研擬社區「擾動」方案,邀請完全沒有社造經驗的社區共同參與,計劃可以像宜蘭縣的「社區日曆」一樣,先從社區資源調查入門,不需要很專業,基本上社造工作必須從認識與了解自己的社區開始,同時從參與計劃過程中,找到社區自己的工作團隊就夠了。
 
第二階段,可以結合文建會的「社區總體營造獎助須知」,的小額補助計劃,協助社區提案,讓社區有一個操作與執行一個小額計劃的機會,同時也輔導社區在執行與操作的過程中,逐漸對社區的整體發展,社區的環境、文化、產業等議題,累積一些基本的構想,並且建立社區團隊的運作機制。
 
第三階段,社區如果對未來發展及議題解決有了一些想法,或社區組織有了一些基本的社造觀念與操作能力,地方政府,可以協助爭取「新故鄉社區營造」,文建會的地方文化館、文化產業、文化空間與環境改造等計劃,以及營建署的社區風貌計劃或其他部會與社造有關方案的規劃機會。
 
第四階段,當社區各項條件成熟,具備計劃執行與後續經營管理能力,則可協助向上述部會提專案執行計劃,爭取社區實踐的機會,當然我們也期待一個長期接受政府協助的社區,累積足夠的社造經驗之後,也能回饋社會,成為社造的種子,協助更多需要幫助的社區,為台灣社區營造工作盡一份心力。
 
地方政府,在上述不同階段的社造工作中,地方政府必須建立一個有效的輔導平台,整合各個不同領域的專業,組織輔導團隊,針對社區在不同階段的輔導需求,擬定不同的輔導計劃來協助社區。同時除了建立一套社區總體營造的行動綱領,也要訂出一套徵選標準與辦法,讓社區了解地方政府社造的整體策略與操作機制,以避免各種不當的介入,讓社區總體營造的價值被扭曲,社造目的與手段被錯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