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運的座標上試觀社造

作者: 
台灣社造聯盟第三屆副理事長、吾鄉工作坊執行長 盧思岳 2003

日前參加台灣國際紀錄片雙年展「再見,台灣激情年代」單元的一場座談,重溫1980、1990年代社運界的一些熟悉身影,想到一個有意思的問題:社區總體營造是否成為社會運動的一環?

理論上,社區作為各種社會力激盪互動的基層載體,是大社會具體而微的縮影,其中理應涵括所有或大部分社運的議題。特別是社區營造講的是「造人」的過程,鼓勵居民參與公共事務,期望形塑公民社會,怎能與社運脫離關係?但事實不然!在一些習見的論述中,社會運動的種類/領域包括工、農、環、學、婦女、老人、客家、原住民等,甚至司法改革、消費者……,惟少見論及社區總體營造者。
 
或許有人會歸因於社區營造未趕上社運蓬勃期(1980年代中期至1990年代中期)的歷史列車。惟據了解,今年下半年教師、工人、農漁民的街頭遊行,甚至反焚化爐抗爭,文建會在重建區、非重建區所徵選的一百二十個社造點中,不乏社區幹部或居民參與的身影。弔詭的是若加詢問,除了部分積極的幹部外,多半的回應不是輕描淡寫,就是認為那是「各人的代誌」,與社區營造似乎無甚關連。但在這些社區營造點內,可能因為農產品賤價,正在推動農業輕型;在推動家戶綠美化時,工廠的廢水正流過社區的圳溝;社區文史調查成果已被學校採用為九年一貫課程的鄉土教材……。
 
社區總體營造推動八年多來,社區的第一線工作者似乎有一個下意識的傾向,社運比較是「政治社會」的事,社造是乾淨的「不沾鍋」;因此努力在文史、空間、生態、產業等技術層面下功夫,但最後還是陷入地方派系競奪資源的泥沼中。我們要問的是,難道以議題性操作為主軸的社運和以區域性操作為主軸的社造,二者間不能有/不該有交叉、激盪與互動?社造可以是「小國寡民」、「獨善其身」的一種運動嗎?
 
更深一層探討,社區總體營造能算是草根的「社區運動」嗎?當然是。否則各級政府眾多的社造相關業務到底是哪些社區在做?前幾年如雨後春筍般冒出來的地方文史工作室又作何解釋?從運動作為社會實踐的一種手段來看,社區營造必須扣連在地行動,當然是社區運動。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觀察,社區總體營造推動這幾年來,在內部少見社會學的調查與論述,也缺乏策略、路線的發展和辯證,更遑論實踐的批判與自我批判。對外部跨地域/跨領域的串連與結盟,則未現企圖,也不見行動;更缺乏在技術層次之上的文化視野與政經格局。因此,社區總體營造雖在全國各地撒種播苗,卻顯露出一種太有秩序、太守規矩的虛弱,更少了一陣星火燎原的野勢,怎麼看都不像是草根的「社區運動」。
 
目前正在實驗的這套「專案管理中心/社區營造中心/社區營造點/社區營造員」機制,不一定能解決前述問題,但在跨界文教基金會操作第二區社造中心的經驗中,卻有幾個新趨勢值得觀察:
 
(一) 專業團隊不再是進入社區,代為規劃,甚至代為操作,做完案子即離開;而是扮演社造人才培訓和社區日常協力輔導的角色,是夥伴關係,不是代理關係。

(二) 人才培訓不再是一次營隊或一系列課程,上完課即各奔東西;而是配合社造點補助計畫案的討論、撰擬、修正、執行與檢討等過程,強調「在做中學習,從學習中成長」。

(三) 人才培訓和協力輔導過程不侷限於社造點補助計畫案本身,並擴及社區總體營造的「總體」意涵,更著重社區組織的建構與改造,催化其作為形塑公民社會的操作介面。

(四) 操作過程中,專業團隊與社區工作團隊/社造員間,社區與社區、社造員與社造員、專業團隊彼此間,互動密切,關係深化,逐漸形成交流、串連的網絡。
 
以上這些趨勢或許尚不足以促使社區總體營造成為草根的「社區運動」,或使其納入社會運動的一環,但此一新機制至少可為社區總體營造的深化扎根與格局提升,開闢一條可能的途徑。